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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基会“矮小儿童医疗资助活动”背景介绍
“红十字天使计划”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医疗卫生领域面向贫困农民和儿童推出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今年起,该计划将关注中国矮小儿童的成长。为此,红基会与金赛药业责任有限公司,本着共同推进公益事业的美好愿望,为关爱那些因家庭贫困而无法治疗的患有生长发育迟缓病症的青少年儿童,共同开展“矮小儿童医疗资助活动”。
 中国红基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汝鹏给金赛药业总经理金磊颁发捐赠纪念牌

金赛药业承诺,每年向红基会捐赠价值100万元的“金磊赛增”药品,连续捐赠5年,用以救助家庭贫困的生长发育异常的少年儿童。赠药的申请对象是:家庭贫困患有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适应症的生长发育疾病的儿童(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同种族两个标准差以上)。
目前,我国由于生长发育迟缓造成的身材矮小者就超过了430万人,且每年还在以16.1万人的速度递增。
据媒体报道,很多家长并不知道孩子长得慢也是病,他们要么把孩子的身高交给时间,要么花大量的钱给孩子补充营养,使用增高器械,而这些盲目的措施往往耽误治疗,甚至适得其反。专家建议:如发现孩子比标准身高矮2个标准差,或者是班中最矮的前两位应及时就医。“金赛矮小儿童医疗资助活动”希望能为全国范围内的矮小儿童家庭、特别是贫困儿童患者提供切实的帮助。
中 国 红 十 字 基 金 会 “金磊赛增”药品发放管理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药品的资助管理遵循雪中送炭、公开透明、尊重捐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 为加强和规范药品的资助管理,并稳妥安全有效地实施药品资助发放活动,特制定本药品发放管理程序。
第二章 药品来源
第三条 由长春金赛药业有限公司捐赠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四条 申请对象:家庭贫困患有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适应症的生长发育疾病的儿童(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同种族两个标准差以上)。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委托的三家药品发放点(北京首儿健高门诊部、上海健高儿科门诊部及长春健高儿科门诊部)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的求助申请书(写明家庭经济情况、患儿治疗情况); 二、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上述三家药品发放点检测诊断证明书; 三、患儿近期五寸以上彩色照片1张和户籍证明; 四、城镇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农村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贫困状况证明;
第六条 三家药品发放点在收到上述求助资料后,经三家药品发放点相关医学专家初审后,统一由三家药品发放点根据求助资料填写《矮小儿童药品资助申请表》(附件一),相关医学专家签署意见并签字后提交至长春金赛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矮小儿童药品救助范围和标准的求助,由三家药品发放委托点直接解释并退回申请。
第七条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公司在收到申请表格后进行审核,再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根据相关标准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复审确认,并把相关书面批复出具至三家药品委托发放点。
第四章 药品运输及领取
第八条 药品运输
根据药品存放的特殊性,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特委托三家(上海健高儿科门诊部、长春健高儿科门诊部及北京首儿健高门诊部)具有相关疾病资质的门诊进行药品的发放,药品直接由捐方长春金赛药业有限公司运输至三家门诊实施发放。
第九条 药品领取
三家药品委托发放点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矮小儿童药品资助申请表》上的书面批复,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申请人到药品委托发放点填写《矮小儿童药品资助告知书》,建立免费治疗病历,免费分批领取批复治疗疗程内的药品。
第五章 资助原则
第十条 每次每名申请人批复三到六个月的治疗用药;
第十一条 如申请人需继续治疗,可直接向三家药品发放委托点提交书面申请,三家药品发放委托点可视该申请人具体情况,重新按资助程序提交申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程序及其附件自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长春金赛药业有限公司及三家药品委托发放点审议通过后试行。 第十三条 本规则及其附件的修订和解释权属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附件一:矮小儿童药品资助申请表
附件二:矮小儿童药品资助告知书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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